第十二章

就在蕭家被幸福和笑聲充滿的時候,韶青和黎之偉也正在吃晚餐,韶青一手做的菜,小公寓裏有燈有酒,窗外有雲有月。一樣的夜色,一樣的空氣,隻是,情況與氣氛卻和蕭家大大不同。

黎之偉進門時,情緒就不太好,坐在沙發裏,他說:

“我今天采訪了一個新聞,有個女人放火燒死了四個兒女,再臥軌自殺了。”

韶青一怔。

“為什麽?”

“因為她丈夫移情別戀,離家出走。其實,這也不值得殺孩子呀!”他搖搖頭,“你沒看到火場,一片淒涼!”

“別說!”韶青慌忙阻止,“也別形容,否則,我做了半天的菜都白做了。”

黎之偉正眼看她。

“你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。”

她深刻地凝視他。

“是嗎?”

“是的,”他誠心誠意地說,“能夠擁有你的男人,會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!”

她的心髒猛地一跳,幾乎衝口而出:你要當這幸福的男人嗎?但是,黎之偉四麵張望,問:

“迎藍呢?”

韶青深呼吸,走近黎之偉,在他身邊坐下。

“我要告訴你一件事。”她沉聲說,“阿奇回來了,昨天半夜到達台北,從國際機場就直殺到我們家。”

“哦!”黎之偉應了一聲,緊盯著韶青,“怎樣呢?發生了什麽事嗎?”

韶青拉起他的手:

“來,我們來吃飯,一麵吃一麵談。”

黎之偉沒說話,走到餐桌前坐下來。他陰沉地看桌麵,問:

“你沒準備酒?”

“不要喝酒,好嗎?”韶青半懇求地。“你一喝酒就會胡鬧,又唱又跳的。我想跟你談點正經事。”

“給我一點酒,什麽酒都可以!”他沉鬱地說,“我保證不醉!”

韶青無可奈何地拿來了酒杯和酒,一瓶最淡的葡萄酒,他看看酒瓶,笑笑說:

“你們好像隻有葡萄酒。”

“我不想讓你醉。”

“你不知道,真正醉於酒的人很少,人會醉,隻因為自己心理不平衡。你去錫口參觀一下,那兒的人沒有喝酒,個個都醉。”

“錫口?”她不懂他在說什麽。

“錫口瘋人院。”他接口,“我去那兒參觀過,還寫過一篇特稿,有個房間裏住了二十幾個人,屬於沒有危險性的,病狀輕微的病人。其中有個老人給我印象深刻,他筆直地站在牆角,把一隻手伸在前麵,動也不動,站了已經好幾小時了。醫生說他一進病院就是這樣,因為他以為自己是一盞路燈。我看他的手舉得那麽久,都代他手酸了,我走過去問他:‘你在做什麽?’他答:‘我不能動,我是路燈。’我故意在他手下張望了一下,說:‘路燈怎麽沒有燈泡呢?’他說:‘燈泡壞了,用得太久,已經壞了。’我說:‘那麽,你就不要當路燈吧。’他悲哀地說:‘不行,我是一盞不亮的路燈。’”黎之偉住了口,倒滿酒杯,抬起頭來麵對韶青,“你瞧,瘋子有瘋子的哲學,我不知道他一生遭遇了些什麽事,但深深體會到他的悲哀,一盞必須站在那兒,忍受風吹日曬,而不亮的路燈。後來,我很想以這個題材,寫一篇東西,題目就叫‘不亮的路燈’。”

“你寫了沒有?”韶青關懷地。

“我沒寫。因為幾個月後,我再去錫口,那老人已經不在了,我問醫生:那盞路燈呢?旁邊有個年輕小夥子躺在床上,一本正經地說:路燈被台風吹倒了。我問那年輕小夥子:你躺在這兒幹嗎?他對我很認真地說:‘如果我不躺下來,台風也會把我吹倒的,我是倒地的路燈。’”他喝了口酒,看著韶青,“後來我問醫生,怎麽路燈病還會傳染呢?醫生說,那小夥子送進來的時候,神誌不清,胡言亂語,後來居然崇拜起那盞路燈起來,還曾經爬上屋頂,把燈泡拆下來,硬要裝到那老頭的手上去。然後有一天,老頭終於倒下來死了,這年輕人也倒下了,變成了一盞倒地的路燈。”

韶青有些難過,這故事影響了她的情緒,她抑鬱地望著他,抑鬱地問:

“為什麽告訴我這些?”

“隨便談談而已。”黎之偉說,“人的內心,是個永遠不可解的謎,深不可測。所以世界上會發生許多怪事,你知道那母親為什麽要燒死自己的孩子?因為愛,她愛他們,不忍心丟下他們一個人走,就幹脆來個‘要死一起死’。”

“你看了這麽多事情,想過這麽多問題,你應該是個把人生看得很透很透的人了?”

“真能把人生看透的,是神,而不是人。”黎之偉注視著她,“說實話,我從沒把人生看透!從沒有。一個看透人生的人是四大皆空的,名利愛情婚姻都可不要,而我呢?我在掙紮、搶新聞,搶寫稿,名、利、愛情我都要。你和迎藍,總是鼓勵我振作、奮鬥,振作奮鬥是在追求什麽?成功?怎樣就算成功?有名有利有事業?你瞧,韶青,你也不是一個能把人生看透的人,那個倒地的路燈,可能反而把人生看透了,反正站起來也會倒下去,燈亮過了也會熄滅。不如幹脆燈也別亮,就躺在那兒吧!”

“你說得很消極。”

“不,我沒看透人生,不算消極。”他振作了一下,坐正了身子,“好,把你沒說完的話說完,你說阿奇回來了。然後呢?迎藍把他趕出去了嗎?”

韶青默默地瞅著他,沉默不

語。

“那麽,”他用手摸著胡子,眼光更陰沉了。“她原諒了阿奇,跟他和好如初了。那麽,她要嫁進蕭家,做蕭家第二個兒媳婦了。你瞧,韶青。人類多現實,迎藍昨天還問我要不要她?”

“你並沒有說要她,”韶青低低地說,用舌頭舔了舔幹燥的嘴唇。“你告訴過我,你對迎藍忘不掉阿奇很憤怒,但你並沒有愛上迎藍。”

“你錯了。”黎之偉一個字一個字地說,“我愛上了迎藍!”

“什麽?”韶青吃驚地問,“你愛她?你真的愛她?出自內心地愛她?像當初愛采薇一樣地愛她?”

“我愛她,因為她被蕭人奇所愛!”他沉穩地說,把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,站起身來,“好,告訴我她現在在什麽地方?蕭家嗎?”

韶青奔過去,用雙手抱住他的胳臂。

“阿黎!”她又緊張,又傷心,又著急。“你千萬別做會讓你終身後悔的事!你放了他們吧!饒了他們吧!不管怎樣,阿奇和迎藍都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!真對不起你的,隻有一個祝采薇,而你昨天,也已經原諒她了!”

“我並沒有原諒祝采薇,”黎之偉咬牙說,額上的青筋在跳動,眼裏冒著火。“隻是,再見到采薇,我發現她變了,變得成熟,變得會說話,變得高貴文雅……她不是我的采薇了,她是蕭家的采薇了!我發現……我不能再愛她了。我以為她的婚姻會很不幸福,她會是個可憐兮兮的,瘦弱蒼白的小女人,我完全錯了。她幸福,她快樂!她唯一的不幸福,是我的不幸福,她唯一的不快樂,是我的不快樂!這對我是很厲害的當頭一棍,換言之,如果我不增加她的心理負擔,她是很幸福很快樂的!不,韶青,我沒原諒采薇,隻是不愛她了!”

“不愛她,還恨她?”韶青喃喃說。

“也不恨她,我恨蕭家!”他再咬牙咬得牙齒發響。“我恨那兄弟兩個!我恨迎藍不爭氣,她居然又向蕭家低頭……我……我找他們去!”

韶青死命拉住他的胳臂,眼中含淚了。

“你不愛迎藍,何苦去破壞他們?你何苦?你何苦?你去了對你自己有什麽好處?”

“要死大家一起死!”他叫著,眼白漲紅了,聲音變粗了。舉起酒瓶,他把半瓶酒都倒進了嘴裏。酒從嘴角溢出來,濺滿了衣裳。韶青又驚又急又怒又傷心,她一把握住了酒瓶,死命要搶過去。黎之偉惱怒地把她一推,她站不穩,摔倒在地毯上,他灌完了酒,把空酒瓶扔在沙發上,轉身就要往外走。韶青爬起來,半跌半摔地衝到門邊,攔門而立,哭喊著:

“你要幹什麽?你想想清楚!蕭家從頭到尾就在讓你!你以為他們會怕你嗎?論打架,蕭家自己不動手,他們手下的人就可以把你揍得半死!論殺人,你的手握筆還有點力量,握刀根本就不及格!論道理,人家有權追求未婚小姐,你根本就在無理取鬧……”

“住口!”他大喊,“你也幫他們!你也罵我!”他舉起手來,就給了她狠狠一耳光。

她被打得頭都暈了,耳朵裏一片尖鳴,嘴中有了鹹味。她沒動搖,仍然攔門站著,仍然死盯著他,仍然淚眼凝注,她放低了聲音,一個字一個字地說:

“迎藍不是你的女朋友,她始終是阿奇的!”

“她現在是我的!”他暴怒地叫,“我已經把她從阿奇手裏搶來了,好大膽的阿奇,居然要再從我手裏搶走!”

“你在自說自話!迎藍沒有愛過你!”

“她愛的!”他大叫,因內心受傷而暴怒如狂,“她要嫁給我,她問我要不要她!她愛的是我!”

“你明知道不是!”她殘忍地點醒他,“她為了賭氣想嫁你,你為了報複想娶她,你們兩個誰都沒愛上誰。她不愛你,黎之偉,她喜歡跟你在一起,可以排遣她對阿奇的思念,這不是愛……她把你當一種填充物……”

“你住口!住口!”他昏亂地大喊,“你是個什麽怪物,在背後如此殘忍地批評你的好友,你……”

“我不是批評……”韶青打斷了他。

“滾!”他吼著,又給了她一耳光。

她跌倒下去,坐起來,她背靠在門上,依然用全力攔住那扇門,雖然她已經在眼冒金星,渾身冷汗。

“你是個瘋子,”她說,“你該進錫口瘋人院去!”

“好,我是瘋子,”他斜著眼睛,皺著眉頭,一臉的猙獰。“瘋子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我要去把蕭家放火燒掉!你走開!走開!”

她匍匐在地上,用力抱住了他的腿。

“我求你不要去!我請求你不要去……”

他用力想拔出自己的腿來,但她抱得緊緊的。他暴怒到了極點,低下身子,他一把揪住韶青的頭發,把她的頭拉得仰了起來。那張臉又是血又是淚又是汗,眼光卻堅定不移地盯著他,他從來沒看過這種不顧一切的堅決,他幾乎有點眩惑,但是,怒火仍然瘋狂地燃燒著他,從內心深處一直燒出來,燒痛了他每根神經,每個細胞。

“你為什麽這樣幫著蕭家?”他狂怒地大吼,“難道你也愛上了蕭家的什麽人?所以,你這樣千方百計地攔阻我,你怕我傷害他們?是嗎?你也愛上了阿奇嗎?你想和迎藍效法娥皇女英是不是?”

淚珠從她的眼中滾落,連汗帶血地往下淌。

“我不怕你傷害蕭家人,”她清晰、悲切地低語,“我怕你傷害你自己!你一直是個虛張

聲勢的人,你傷害不了別人,隻會傷害自己。”

“你這麽輕視我?”

“這不是輕視,而是了解。我也沒愛上蕭家任何人,我隻是——愛上了你。”

他大大一震,低頭看她。

“你不必這樣來哄我。”他說。

“我不哄你,我為自己悲哀,你沒正眼看過我,你心裏隻有采薇和迎藍,而我,為了你的一句話,和駕駛員分手,我以為有一天,你也會像我一樣,拔慧劍,斬亂麻,把以前種種,都完完全全地拋開。那麽,你會注意到我了,雖然隻是你身邊的一個小配角,平凡,不會發光,不會發亮,但是卻靜靜地依偎著你,願意跟你上天下地……不,我不再說了,換了迎藍,她絕不會說這些話。我說了,你可以罵我不知羞恥!可以把我一腳踢開,也可以再給我一記耳光。不過,我說的句句實言,假若你仍然要迎藍或采薇,你就從這道門裏出去,我和你也從此一刀兩斷,我再不過問你的任何行動。你要放火殺人,或者別人要殺你,我都不管!如果你對我還有一絲絲、一點點的好感,那麽,留下來,留下來和我在一起,從此,把你以往的愛和恨,都拋到九霄雲外去!”

黎之偉怔住了,這篇長長的告白,整個撼動了他。他站在那兒,韶青匍匐在他腳下,緊抱著他的腿,訴說對他的愛情,這多不真實!多不真實!他幾乎隻有被“拋棄”的經驗,還沒有被爭取的經驗。他低頭注視韶青,那被淚水、汗水、和嘴角的血液弄髒了的臉。血,是的,他打了她,打了這個唯一愛他的女人。不,他搖頭,她在騙他,這太不可能!黎之偉生來是為受苦,不是為被愛!他凝視她,眼前看到的,是圍著圍裙,端著菜盤,滿屋子旋轉的女人。是那雙女性的手,捧上一杯葡萄酒!是那永遠笑臉迎人,風度翩翩的女孩!

他放開了她的頭發,用手指輕撫她的淚痕,一直撫摸到她的嘴角,憐惜地、震動地去輕觸那血漬。然後,他想也沒想,就跪了下來,抱緊她,把嘴唇緊壓在那流著血的嘴唇上。

好半天,他放開她,心裏綻放著一片耀眼的光華,一種嶄新的喜悅,一種嶄新的溫柔,一種嶄新的激動,就把他緊緊包住。在這一刻,他忘了阿奇,忘了迎藍,忘了人仰,忘了蕭家。甚至,忘了采薇。

韶青用手輕輕地整理他的頭發,她摸著那亂發,摸著那粗糙的臉頰,再摸著那絡腮胡子。

“你有很漂亮的胡子!”她說。

“哦,”他一怔,說,“你不喜歡我的胡子!你這兒有胡子刀嗎?我馬上剃掉!”

“我沒有胡子刀,”她笑著,那麽溫暖,寧靜,而幸福的笑,“我喜歡你的胡子,你不用剃掉,當我見你第一麵的時候,我看不清你的臉,隻看到你滿臉大胡子,那時,我就想:這大胡子多性格,多怪異啊!現在想來,可能那時我就喜歡你了。如果你剃掉胡子,說不定我還不認識你了呢!”

他一瞬也不瞬地看她,忽然低問:

“你是真心的?”

“什麽真心的?”她不解。“胡子嗎?我真心不要你剃,當然,假如你自己想剃,我也不幹涉。”

“我不是說胡子。”他盯緊了她。“你瞧,我是這樣一個憤世嫉俗的孤魂野鬼,你真的愛我?”

她把麵頰緊貼上去,依偎著他那粗糙的臉。

“我沒騙你,如果你要我,我們明天就去結婚!但是,我擔心的是,你沒注意過我,是我倒追你的,幾天之後,你就會對我厭倦了!”

他用雙手捧住她的頭,熱烈地盯著她:

“阿青,我居然沒追過你?”

“你沒有。”

“你確定沒有?”

“我確定沒有!”

“唉!”他低低歎息,嘴裏輕聲地嘰咕著,“人,多麽容易忽略在手邊的珍寶!”抬起頭來,他認真地說,“我現在開始追你,行嗎?”

“你晚了一步。”她巧笑嫣然。

“怎麽?”他大驚,“又晚了一步?”

“是啊!”她笑著,“我已經先追了你了!”

他大笑。多麽難得看到他這樣開懷地大笑啊!她滿心舒暢,滿懷感動地凝視著他。他笑完了,忽然間,他站起身子,把她也從地上扶起來,很堅定地說:

“你去洗洗臉,梳梳頭,我們要出去。”

“去哪兒?”她驚問,看看手表,“都已經十點多鍾了!”

“去蕭家!”他簡單明了地說。

“蕭家?”她大驚失色,“我以為——你已經放棄這個念頭了!我以為——你再也不會去找他們麻煩了!你怎麽還是要去蕭家?”

“我和他們家的問題並沒有完!我還是要去!”

“你——”她生氣了,咬著牙狠狠地瞪著他,“你去吧!去吧!去了別再回來!我永遠不要見你!”

“我就知道你會這麽說,”他走過去,拉住她的手,拖向浴室,“你快些梳洗,我帶你一起去!”

“我不去!”

“你要去的!”他對她深深凝視,唇邊帶著個怪異的笑。“萬一我被人家打死了,你總得幫我收屍呀!”

她跺腳,又氣又急。

“你……”

他吻住她。半晌,抬起頭來。冷靜、堅決、毫不動搖地說:

“準備一下,在他們沒散會以前,我們要趕過去!如果我不去蕭家算清這筆賬,我終生也不會平安!”

(本章完)